湖南峰谷電價分段及價格(2021年湖南峰谷電價)
三湘都市報7月3日訊 今日,湖南湖南記者從湖南省發改委獲悉,峰谷分段峰谷該部門近日發布《關于優化我省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電價電通知》其中明確,優化峰谷時段午間11:00—12:00由高峰調整為平段,格年12:00—14:00由高峰調整為低谷,湖南湖南預計可釋放電力需求300萬千瓦。峰谷分段峰谷
《通知》指出,電價電除電氣化鐵路牽引、格年監獄生產企業及城鄉供水企業生產、湖南湖南廣播電視臺無線發射臺(站)、峰谷分段峰谷轉播臺(站)、電價電差轉臺(站)、格年監測臺(站)等用電不執行分時電價外,湖南湖南用電容量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峰谷分段峰谷工商業用電用戶執行分時電價。
《通知》明確,電價電全年按每日24小時分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時,具體時段劃分如下:低谷:00:00—6:00,12:00—14:00;平段:6:00—12:00,14:00—16:00;高峰:16:00—24:00。
對執行分時電價的用戶,每年1月、7月、8月、12月實施季節性尖峰電價其中,7月、8月尖峰時段為20:00—24:00;1月、12月尖峰時段為18:00—22:00 ■文/視頻 全媒體記者 卜嵐 通訊員 陳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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