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華電子廠股票代碼(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待遇)
登錄新浪財經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評等級證券代碼:688539 證券簡稱:高華科技 公告編號: 2025-030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
情況的高華股票高華股份公司自查報告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電廠代碼待遇并對其內容的南京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科技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有限議案》等相關議案,并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關公告。高華股票高華股份公司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電廠代碼待遇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南京規定,公司對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采取了充分必要的科技保密措施,并對本次激勵計劃的有限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登記,通過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詢,高華股票高華股份公司公司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勵計劃公告前6個月內(即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電廠代碼待遇以下簡稱“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南京情況進行了自查,具體情況如下:。科技
一、有限核查的范圍和程序1、核查對象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簡稱“核查對象”)2、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填報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3、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查詢確認,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詢證明。
二、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說明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以及《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在本次激勵計劃自查期間內,所有核查對象均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關于本次激勵計劃內幕信息保密情況公司在策劃本次激勵計劃事項過程中,嚴格按照《管理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內部制度的規定,嚴格限定參與策劃討論的人員范圍,對接觸到內幕信息的相關公司人員及中介機構及時進行了登記,并采取相應保密措施。
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勵計劃前,未發現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四、結論意見經核查,在自查期間,未發現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進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對象的行為均符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均不存在內幕交易的行為。
特此公告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25年8月2日證券代碼:688539 證券簡稱:高華科技 公告編號:2025-031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決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一)股東會召開的時間:2025年8月1日(二)股東會召開的地點: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棲霞大道66號高華科技5樓511會議室(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會主持情況等本次股東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李維平先生主持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2、董事會秘書陳新出席了本次會議;3、高級管理人員均列席了本次會議二、議案審議情況(一)非累積投票議案1、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表決情況:■2、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審議結果:通過表決情況:■3、議案名稱:關于提請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表決情況:■(二)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1、議案1、2、3為特別決議議案,已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2、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1、2、33、議案1、2、3涉及回避表決,關聯股東為參與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及其關聯方,未出席本次股東會,故不涉及回避表決情況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勇、成傳耀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25年8月2日證券代碼:688539 證券簡稱:高華科技公告編號: 2025-032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25年8月1日在公司5樓511會議室以現場及線上方式召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通知已于2025年7月29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公司全體董事。
本次會議由董事長李維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形成決議合法、有效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一)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經審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的《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具體安排,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的授權,同意以2025年8月1日為首次授予日,授予價格13.26元/股,向符合條件的75名激勵對象授予2,103,671股限制性股票。
本議案已經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2025年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關聯董事陳新、宋曉陽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故在本議案中回避表決具體內容詳見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33)。
特此公告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25年8月2日證券代碼:688539 證券簡稱:高華科技 公告編號: 2025-033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權激勵權益授予日:2025年8月1日● 股權激勵權益授予數量:第二類限制性股票2,103,671股,占公司股本總額185,920,000股的1.13%● 股權激勵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根據《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的規定,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根據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的授權,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以及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2025年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以2025年8月1日為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75名激勵對象授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2,103,671股,授予價格為13.26元/股。
現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1、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同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2025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并對本次激勵計劃發表了核查意見。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關公告2、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5日對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示期為11天。
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未收到任何員工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公告編號:2025-029)。
3、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公司實施本次激勵計劃獲得股東會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4、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5-030)。
5、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以及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2025年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關公告(二)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與股東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計劃差異情況本次授予的內容與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的激勵計劃相關內容一致。
(三)董事會關于符合授予條件的說明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發表的明確意見1、董事會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相關說明根據《激勵計劃》中授予條件的規定,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②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③上市后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⑤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2)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②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③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⑥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規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確定以2025年8月1日為授予日,向75名激勵對象授予2,103,671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13.26元/股。
2、第四屆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相關說明(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禁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具備《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激勵計劃》及其摘要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2)公司確定本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符合《管理辦法》以及《激勵計劃》及其摘要中有關授予日的相關規定(3)公司和本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未發生不得授予權益的情形,公司《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因此,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同意公司以2025年8月1日為授予日,授予價格為13.26元/股,向75名激勵對象授予2,103,671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體情況1、授予日:2025年8月1日2、授予數量:2,103,671股,約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的1.13%3、授予人數:75人4、授予價格:13.26元/股5、股票來源:公司回購的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歸屬期限和歸屬安排(1)本激勵計劃有效期自第二類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全部歸屬或作廢失效之日止,最長不超過36個月(2)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個月后,且在激勵對象滿足相應歸屬條件后將按約定比例分次歸屬,歸屬日必須為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歸屬:。
①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15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5日起算;②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5日內;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④中國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上述“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上市規則》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若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政策性文件對上述期間的有關規定發生變更,適用變更后的相關規定。
在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上述期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則向激勵對象歸屬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為激勵對象在限制性股票歸屬前發生減持股票行為,則按照《證券法》中對短線交易的規定自最后一筆減持之日起推遲6個月歸屬其限制性股票(3)本激勵計劃授予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期及各期歸屬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當期歸屬的條件未成就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或遞延至下期歸屬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歸屬前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激勵對象獲授但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由于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份拆細、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時受歸屬條件約束,且歸屬之前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若屆時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的,則因前述原因獲得的股份同樣不得歸屬。
7、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情況■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未超過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未超過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20%。
(2)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3)上述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二、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激勵對象名單核實的情況。
(一)本激勵計劃所確定的激勵對象均不存在《管理辦法》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二)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職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董事會認為需要激勵的其他人員,不包括公司獨立董事、外籍員工、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符合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批準的《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四)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人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已經成就。
綜上,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同意公司本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同意公司以2025年8月1日為授予日,授予價格為13.26元/股,向75名激勵對象授予2,103,671股限制性股票三、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個月賣出公司股份情況的說明。
經公司自查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及《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參與本次激勵計劃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個月不存在賣出公司股票的行為。
四、限制性股票的會計處理方法與業績影響測算(一)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及《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關于公允價值確定的相關規定,需要選擇適當的估值模型對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進行計算。
公司選擇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來計算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并于2025年8月1日對授予的2,103,671份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進行預測算,具體參數如下:1、標的股價:27.91元/股;
2、有效期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3、歷史波動率:38.28%、32.02%(分別采用科創板指最近12個月、24個月的波動率);(4)無風險利率:0.95%、1.05%(分別采用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機構1年期、2年期存款基準利率)。
(二)預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實施對各期經營業績的影響公司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確定授予日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并最終確認本期激勵計劃的股份支付費用,該等費用將在本期激勵計劃的實施過程中按歸屬的比例攤銷由本期激勵計劃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要求,本期激勵計劃授予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如下表所示:■注:1、上述成本攤銷預測并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與授予日、授予價格和歸屬數量相關,激勵對象在歸屬前離職、公司業績考核、個人績效考核達不到對應標準的會相應減少實際歸屬數量從而減少股份支付費用。
同時提請股東注意可能產生的攤薄影響2、上述成本攤銷預測對公司經營成果影響的最終結果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3、上述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經初步預計,在不考慮本激勵計劃對公司業績的刺激作用情況下,實施本激勵計劃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對公司相關各期經營業績有所影響,但影響程度不大。
與此同時,本激勵計劃的實施,將進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公司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責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經營者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本激勵計劃的授予日、授予對象符合《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本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南京高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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